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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:分類垃圾桶更新時間:2019-07-13 09:23:31
太原開始實行垃圾分類啦
在我國2003年10月,國家出臺了《生活垃圾規則條例》。根據國家制定的統一標志,生活垃圾被重 新劃分為四類,它們分別是可回收垃圾、不可回收垃圾,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。可回收物表示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垃圾,包括紙類、塑料、玻璃、織物和瓶罐等,用藍色垃圾容器收集;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質、需要特殊安全處理的垃圾,包括電池、燈管和日用化學品等,用紅色垃圾容器收集;其它垃圾表示分類以外的垃圾,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。不同顏色的垃圾桶代表著分類垃圾,因此分類垃圾桶就這樣被劃分了!
(一)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循環使用和資源利用的廢物。
主要包括:
1.紙類:未嚴重玷污的文字用紙、包裝用紙和其他紙制品等。如報紙、各種包裝紙、辦公用紙、廣告紙片、舊雜志等;
2.塑料:廢容器塑料、包裝塑料等塑料制品。如塑料袋、塑料瓶、泡沫塑料、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、硬塑料等;
3.金屬:各種類別的廢金屬物品。如易拉罐、鐵皮罐頭盒、鉛皮牙膏皮等。
4.玻璃:有色和無色廢玻璃制品。
5.織物:舊紡織衣物和紡織制品。
(二)不可回收物指除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垃圾。常見的有在自然條件下易分解的垃圾,如果皮、菜葉、剩菜剩飯、花草樹枝樹葉和用過的茶葉等。
(三)有毒物質,如廢舊電池、廢熒光燈管、水銀溫度計、廢油漆、裝過化妝品的盒子、罐子和過期藥品等。
太原開始實行垃圾分類啦